民生政策内蒙古两类贫困患儿家庭可申请
??智慧社区克旗智慧社区 10月12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天使计划”医院正式落户医院。“红十字天使计划”中的“天使阳光基金”和“小天使基金”也将同时落户该院。至此,内蒙古患小儿先心病、小儿血液病的贫困患儿家庭可申请救助。
据了解,具体申请流程为:患儿家庭持医院有关诊疗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填写并递交救助申请,由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向自治区红十字会上报,经自治区红十字会审核同意后,向患儿家庭寄发《资助告知书》;患儿家庭持《资助告知书》到医院进行救治,患儿住院救治结束后,按有关医保政策核算结束后,由医院将有关患儿救治病历、费用清单、费用拆分表提交给自治区红十字会,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天使计划”相关救助基金的救助金额比例,将救助款返到医院,由医院再返给患儿家庭。
据悉,中国红基会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救助白血病儿童的专项基金——小天使基金。目前已接受社会捐款近万元,受理白血病儿童的求助申请多件。经过小天使基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已有名白血病儿童获得了资助,累计发放资助款.2万元。而“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基会设立的救助贫困先心病儿童的专项公益基金,是“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已为全国31个省市区及新疆建设兵团的名的贫困先心病患儿提供资助,资助金额达万元。
二.内蒙古:严格落实救助对象“逢救必核”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通知》明确,对新申请救助对象涉及12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包括户籍、车辆、财政供养、社保、殡葬等在内的18类数据信息的核对工作,严格落实救助申请对象“逢救必核”,确保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通知》要求,旗县民政部门作为救助对象审批责任主体,经授权后对新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开展信息核对后再予以审批。做到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及专项社会救助的居民个人或家庭“逢救必核”,家庭确有困难的“急难”对象可以通过先行救助,再行核对的方式开展工作。规定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专项社会救助的居民个人或家庭,要定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工作,原则上定期复核周期不超过3个月,对涉及救助对象的公安户籍、车辆、人社养老金领取、社保缴纳、财政供养人员等部门信息按月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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