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急诊室建设与管理专家建议1
作者: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儿科学组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急救学组
选自:中国小儿急救医学,,25(3)
儿科疾病具有起病急、来势猛、变化快等特点,所以儿科急诊量大、病情重、病死率高。然而,儿科急诊与成人相比,就诊条件、抢救流程、技术措施等有许多不同。为规范儿科急诊工作,确保质量与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1]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儿科特点,制定儿科急诊室建设与管理专家建议,供各级医疗机构参考,推动儿科发展。
1建设要求1.1 儿科急诊室设置原则
(1)二级、医院必须设立儿科,医院独立的一级临床科室。儿科应为独立区域,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2)医院儿科的一部分,医院内便于患儿迅速到达的区域,满足儿童急诊需求,并邻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3)医院应当设立独立的急诊科,可与儿科重症监护室(PICU)、院前转运体系统一管理。医院儿科应设立儿科急诊室,要求相对独立,就诊流程便捷通畅,隶属于儿科管理。二医院的儿科急诊可以与儿科门诊一体化管理,或可与成人急诊科共享设施条件。
(4)儿科急诊室必须设立专门急诊候诊区、预诊分诊处、诊察室、留观室和抢救室,配备好适于儿童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筑格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5)急诊区域警示标识、导向标识、识别标识和登记标识应当清晰,分区明确,急救绿色通道标志醒目。
1.2 人员配备
(1)儿科急诊医师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医院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其执业范围为儿科,方可执业。护士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执业。
(2)儿科急诊需实施24h接诊制,承担来院儿科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医护人员配备必须充足,结构合理,根据就诊人数安排好医护人员。可根据1张抢救床增加1名医师、1.5名护士,10张留观床增加1名医师、2名护士。
(3)医院的实际情况配置适当数量的保洁人员、护理员、保安人员等,有条件者设置社会工作者。
(4)儿科急诊医师和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才能独立值班,并接受急诊培训,具备独立处理儿科常见急诊的基本能力。危重患儿抢救应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的儿科医师在现场主持抢救工作,负责患儿转运联系工作,保证医疗安全。
(5)儿科急诊室负责人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护士长具备主管护师职称。医院未建立独立急诊室者,儿科主任需直接协调管理儿科急诊工作。
1.3 合理布局
(1)独立的儿童急诊科应设有挂号收费处、预诊分诊台、候诊区、诊室、留观室、抢救室、治疗室。医院可设置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也可与PICU一体化管理)、急诊病房、隔离室、清创手术室等,医院医院儿科规模决定。医院至少具备规范的儿科急诊诊室、留观室和抢救室。
(2)辅助区域包括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储存室、家属等候区、饮用水间、污物清洗室及厕所,医院可设医患沟通室、母婴室或哺乳室、教室等。
(3)与儿科急诊依赖较强的医疗部门包括放射科和CT室、B超室、心电图室、化验检查室、急诊药房等,要尽量靠近或较方便,形成急诊绿色通道。有条件者可独立设置。
(4)在急诊入口显眼处设立挂号收费处、预诊分诊台,就诊流程和各区域标识醒目,白天有指路标志,夜间有指路灯。积极推行急诊患儿病情分级与分区[2],将候诊区分为红、黄、绿三个区域,有效分流患儿。
(5)诊室通风透光,有洗手池。留观床位每张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床距不得少于1米,医院可酌情而定。抢救室每床单位净使用面积12平方米左右[1](监护室15平方米左右),床单位应该有各级抢救人员站位标识。
1.4 设备设施
(1)分诊台:
应设置在急诊入口显著位置,配备电脑、电话、血压计、血氧仪等。
(2)留观室:
配备治疗带(包括中心供氧、吸痰、电源)、功能良好的病床传呼系统。房内设流动水洗手装备、厕所、沐浴设施、电视机等。医院,配药室需与留观室较近,输液设施齐全。有条件者可以建立雾化室,配备雾化设备。
(3)抢救室:
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吊塔,提供电、气、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有调温设备、急救药品车及存放各种抢救设备的抢救柜等。监护仪、儿童复苏设备(面罩加压球囊、各种尺寸面罩、喉镜、气管插管等)、吸氧头罩、微量输液泵、骨髓输液针、洗胃机(非必备)等。医院可按照PICU的要求建立EICU或重症监护室,配备B超、纤维支气管镜、血液净化装置、体外膜肺氧合等设备。医院应当配备除颤仪、呼吸机(与PICU统一管理者可以共享),创造条件配备床边监测设备,血气和血生化检测仪等设备医院中心实验室共享。医院至少配备无创通气设备。
(4)抢救车必备药品:
盐酸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多巴胺、利多卡因、西地兰、速尿、地西泮(安定)、苯巴比妥钠(鲁米那)、地塞米松、纳洛酮、葡萄糖酸钙或氯化钙、葡萄糖、生理盐水、碳酸氢钠、注射用水等。急救药品齐全、无过期,摆放位置固定,专人保管。
(5)儿科急救转运设备:
可移动转运床(暖箱)、氧气、抢救车、抢救插管包、抢救药品等。
2质量与评估2.1 儿科急诊范围
(1)心跳呼吸骤停,严重呼吸循环衰竭;
(2)严重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
(3)严重喘息,哮喘急性发作;
(4)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心律紊乱,先天性心脏病伴缺氧发作,急性心功能不全;
(5)各种原因引起的惊厥、意识障碍或昏迷;
(6)严重呕吐、腹泻、腹疼、急性消化道出血;
(7)急性中毒、外伤等其他各种意外伤害;
(8)严重内环境紊乱;
(9)新生儿疾病及早产儿;
(10)高热(口表温度≥39℃,肛表温度≥39.5℃)或低体温(肛表温度36℃);
(11)其他需要急诊救治或监护的疾病或症状。
2.2 预诊与分诊
预检护士要求经验丰富,原则上主管护师以上。根据预检评估的情况,判断患儿病情严重程度[2](表1),合理安排就诊,对可能危及生命的患儿应立即置抢救室实施抢救。登记或录入患儿姓名、性别、年龄、症状、生命体征、住址、来院准确时间、来院方式、家长联系方式等,记录入急诊医疗文书中。
表1
病情严重程度分级
2.3 分区和分流
1级、2级患儿需要进入红区立即进行支持、抢救和诊疗。这类患儿亟需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该区域中应配备急诊最大的优势资源。病情相对稳定后,转入专科病房或留观室。患儿留观过程中出现急危重症或生命体征不稳定,直接送入抢救室进行救治。
3级患儿需在黄区进行候诊,护士根据来诊时间顺序安排就诊,特殊患儿安排提前就诊。候诊时间不宜超过30min。可设置叫号系统。
4级患儿需在绿区进行候诊,注意巡视病情,或建议门诊就诊。各区之间紧密联系、密切配合、转移畅通。
2.4 留观
(1)下列情况需要留观:①暂时不能确诊,等待诊断性检查结果者;②病情有潜在进展危险;③患者需要候床住院。
(2)留观期间要求有医护人员定期巡视,观察治疗反应,随时发现病情变化。病情加重或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应送入红区诊治。
(3)诊断明确需要住院患者,宜72h内收入相关专科病房。病情缓解应离院患儿,安排门诊随诊或离院指导。
2.5 住院
(1)建立急诊患儿优先住院制度和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儿能够及时收到相应的病房。
(2)1级和2级急诊患儿住院转运时应由急诊医护人员护送至PICU或相应专科,并完成床旁交接。转运途中配备便携式抢救设备,包括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氧气供应装置、简易呼吸器,必要时配备转运呼吸机、负压吸引装置等。
(3)3级急医院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护送至病房。
2.6 转院
部分急诊患儿经急诊医师评估后需要转院(如传染病、专科疾病等)时,应及时做出转院决定。提供病情摘要、诊治建议、重要资料复印件等。原则上医疗机医院联系后由救护车转运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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